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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拉链协会行业行规行约(2003.8.26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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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义乌市拉链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根据本会章程,结合义乌拉链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约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宗旨。
第二条 在本协会范围内凡从事拉链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及相关单位应遵守本规约。
第三条 义乌拉链协会理事会负责规约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行业道德
第四条 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提高文明生产、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明礼诚信,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规范行业行为。
第五条 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提倡学科技、学市场经济和经营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员工思想与业务技术素质,适应信息化与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第六条 按照现代化企业要求,努力规范企业行为,建立和健全企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素质,诚信经营管理水平。
第七条 加强行业内部的互相团结,和谐发展,积极开展业间的协作,对行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交流、研讨、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反对相互封销、相互拆台、肆意毁诺。
第三章 行业规约
第八条 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原则,尊重知识产权,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六要六不要经营原则(即:要依法经营,反对假冒伪劣,要照章纳税,不搞商业贿赂,要文明经商,不掺杂使假,要诚实服务,不偷工减料,要合理定价,不互相杀价,要公平买卖,不搞不正当竞争),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自觉维护行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反对无序竞争。
第九条 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品牌化路线,讲究产品质量,促进市场繁荣。执行拉链生产经营中的有关工艺、技术质量等标准和规范,积极响应政府提出的质量兴市、名牌兴业的号召,坚持严把质量关,坚决制止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假冒伪劣及欺诈行为。
第四章 行业管理
第十条 积极参与本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开展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报送。
第十一条 团结互助提高经营水平,倡导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协同有关部门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经营、技术专业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 弘扬正气,开展译优活动,在行业中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的作用。
第十四条 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国内外招商洽谈等经营活动,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出国考察,拓宽营销渠道,发展生产经营业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第十五条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拉链行业的市场经济信息,通过协会内刊等形式及时传递给企业,供企业经营决策参考。
第五章 规约管理
第十六条 本规约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多种形式在行业内外进行报导宣传扩大影响。
第十七条 对有违规违约的会员企业单位,由义乌拉链行业协会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 对一般违约行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将采取内部通报、行业曝光、经济处罚、道德遣责,对情节特别严重和违法的要上报,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依法处理,以维护规约的严肃性。
第十九条 义乌拉链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招待和受理来信来访等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约经义乌市拉链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约解释权属义乌市拉链行业协会理事会,本规约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义乌市拉链行业协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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